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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处级干部空缺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26 点击数: 来源: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干部队伍力量,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14〕3号)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办发〔2015〕34号)、《湖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湘办发〔2015〕61号)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湘一师党字〔2014〕32号)等文件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公开选拔1名正处级干部和5名副处级干部。为做好选拔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干部标准,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到处级领导岗位上来,为实现学校第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高水平教学型本科院校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4.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5.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6.民主集中制原则;

7.依法办事原则。

二、组织领导

处级干部空缺岗位聘任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组织统战部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纪委监察处、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参与。

三、选拔的职位、职数

(一)二级学院院长1名、副院长2名、党总支副书记1名

1.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院长1名;

2.商学院副院长1名;

3.体育学院副院长1名;

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1名。

(二)党政管理、教辅等部门副处级干部2名

1.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含网络中心)副主任1名;

2.毛泽东与第一师范纪念馆(与文物管理处合署办公)副馆长1名。

四、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组织领导能力和执行力强,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身体健康。

2.任期未满的处级干部不能参与相同职级岗位的竞聘,本次新提任的处级干部,必须能任满三年任期(即196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除上述条件和资格外,相应职位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院长岗位: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在副处级岗位上工作2年及以上,在数学学科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2)商学院副院长、体育学院副院长岗位: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所从事的学科专业应与相应学院的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3)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岗位:应是中共正式党员且具有3年以上党龄,在正科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4)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岗位:应具有信息技术类相关专业背景,在正科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信息技术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5)毛泽东与第一师范纪念馆(与文物管理处合署办公)副馆长岗位:应是在正科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处级干部聘任:

(1)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2)理想信念动摇,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

(3)组织观念淡薄,不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或者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甚至隐瞒不报的;

(4)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

(5)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

(6)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工作或者分管工作处于落后状态,或者出现较大失误的;

(7)品行不端,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8)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不适宜担任其所任职务的。

五、选拔任用方法和程序

本次处级干部空缺岗位聘任工作采取竞争上岗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公布职位;动员部署;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竞岗陈述;民主推荐;组织统战部提出初步意见;5人小组会议研究;党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考察和公示;核查拟提任人员的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党委研究决定任职人员;履行任职手续。

(一)公布职位

在校园网发布《处级干部空缺岗位职数一览表》。

(二)动员部署

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宣传发动。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在本部门做好动员宣传工作,务必使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知晓。

(三)个人申报

具备本方案规定的条件和资格、自愿申报竞岗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以本人填写申报表的方式报名。因生病、出差或出国在外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讯报名,并补填申报表。

(四)资格审查

组织统战部会同校纪委、监察处、人事处,根据本方案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竞岗陈述

1.教学科研单位的行政处级领导:召开竞岗职位所属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校领导、组织统战部、纪委监察处、人事处主要负责人参加),竞岗者按抽签顺序在大会上进行竞岗陈述,主要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工作业绩、任职优势和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工作措施。陈述限时不超过10分钟(原则上要求使用PPT汇报)。

2.内设行政职能机构及党群系统、教辅单位处级领导:召开全校适当范围人员大会(校领导、处级干部、教师代表、民主党派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竞岗者按抽签顺序在大会上进行竞岗陈述,主要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工作业绩、任职优势和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工作措施。陈述限时不超过8分钟(原则上要求使用PPT汇报)。

(六)民主推荐

大会与会人员投票进行民主推荐,校领导、校党委成员不参与大会投票推荐。

(七)组织统战部提出初步意见

组织统战部在民主推荐和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

(八)5人小组会议研究

由校党委书记、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统战部部长等组成5人小组召开会议研究提出拟任人选方案。

(九)党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校党委在民主推荐和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确定拟任人选。确定拟任人选时,将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但不简单地以票取人。注重一贯表现,做到人岗相适,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中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不列为提任人选。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正在立案审查的、以及存在其他影响任用问题的干部,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考察和公示

组织统战部对校党委确定的新提任拟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纪委全程监督。考察内容包括个别谈话听取意见、书面征求校纪委关于考察对象在党风廉政方面的意见、查阅档案资料等。

党委听取考察意见后,决定公示人选。

对拟提任的处级干部人选,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核查拟提任人员的个人有关事项情况

拟提任人员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呈送省委组织部核查。

(十二)党委研究决定任职人员

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处级职位任职人员。

(十三)履行任职手续

1.任前谈话。对党委决定任用的处级干部,由学校党委进行集体谈话。

2.学校党政下发任职文件。

3.宣布任职。由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和组织统战部相关同志到其所任职单位宣布任职决定。

六、纪律要求

(一)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有关禁令,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确保干部聘任工作风清气正: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选聘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聘任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严禁干扰聘任工作。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权力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对经组织研究决定任职的干部,本人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排的,一律就地免职;是后备干部的,调整出后备干部范围;不是后备干部的记录在案。

(三)参与处级干部重新聘任具体实施的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凡涉及到本人及亲属竞岗工作的有关发票、计票、统分、考察等均应回避,违反规定的坚决严肃追责。

附件:

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处级干部空缺岗位职位申报表(样表)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处级干部空缺岗位聘任工作时间安排表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

 转摘网址及附件下载:


http://www.hnfn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45&wbnewsid=6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