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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03 点击数: 来源:

院属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奋力推进我院党支部“五化”建设,进一步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持续推进学校的改革、稳定和发展,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湘一师党字[2020]34号)精神,现就本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党员意识、强化党性修养、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学院党总支将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组织指导,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实施细则》(湘一师党字[2020]9号)(详见附件1)精神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要联系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先进,查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达到振奋精神、增进团结、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选

1.评选范围

(1)先进基层党组织:院属各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教职员工和全日制学生中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共正式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本年度专职或兼职从事党务工作(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及以上职务)且连续从事专职或兼职党务工作2年以上者的教职工。

2.名额和推选办法

(1)先进基层党组织

学院党总支结合各党支部“双述双评”、“五化”建设等情况进行考核,择优推选2个党支部至学校参评。

2.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各党支部在民主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党员中推荐1名至学院,经党总支研究后推荐选6名教职工党员和1名学生党员至学校参评。

3.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

A领导班子好。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书记上党课制度。

B工作机制好。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党组织生活规范正常,工作运转有序。

C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党员政治信念坚定,业务能力和作风过硬,党员意识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D工作业绩好。党组织活动坚持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学院党总支部署,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成绩显著。

E群众反映好。党员作风扎实,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基层和群众认可。

F活动开展好。党组织积极开展各类党建活动,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和“全省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成效突出。

G推荐评选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党支部,需在党支部年度考核工作中获评“优秀”(含)以上等级。

(2)优秀共产党员

A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参加各类党内活动,善于学习新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B带头争创佳绩。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成绩显著,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参评学生党员的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15%。

C带头服务群众。自觉践行党的宗旨,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切实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D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国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教职工党员没有旷工现象,全年度病假不超过一个月,事假不超过20天,没有任何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参评学生党员没有旷课现象,没有任何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E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得到广大师生好评。

F在本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获“优秀”等次。

(3)优秀党务工作者

A具备上述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B本年度从事专职或兼职党务工作且连续从事专职或兼职党务工作2年以上。

C热爱党务工作,认真学习研究党建理论,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与决定。

D以改革创新精神努力抓好党组织建设,积极研究和解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E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与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F积极参与“全省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评优评先工作是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以及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的必要措施和有效形式。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评优评先工作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推进“全省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推动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结合起来,使之成为总结经验、选树典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重要载体。

2.坚持标准,加强宣传

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保证推选质量,真正把战斗力强、表率作用好、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选出来。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对照先进,查找不足,明确方向,改进工作,以更加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3.材料及完成时间要求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各党支部于12月16日(第15周周三)15时前将本支部相关情况汇总形成材料,连同《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自评)》《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互评)》《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附件2-4)一并送交学院党政办曾玢石老师处,电子稿发至其邮箱。

(2)在党总支确定本次评优推选对象后,请被推选的先进党支部的书记及相关个人认真填写相应呈报表(详见附件5-8),于12月23日(第16周周三)15时前将纸质稿一式两份送交学院党政办曾玢石老师处,电子稿发至其邮箱。

联系人:曾玢石老师,电话:0731-82841011。

附件1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实施细则.pdf

附件2 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自评).doc

附件3 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互评).doc

附件4 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doc

附件5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0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呈报表.doc

附件6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0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呈报表.doc

附件7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0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呈报表.doc

附件8 2020年度党支部评选推荐情况汇总表.doc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