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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下半年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25 点击数: 来源:

 院属各入党积极分子,学院分团委办公室、组织部,各团支部,各辅导员老师:

 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我院计划在本学期接收一批预备党员。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学校党委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党员发展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满一年及以上(2021年9月20日及之前确定的积极分子)、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班且顺利结业的我院入党积极分子。

 二、考察要求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主要从政治思想、专业学习与专业技能、工作能力、群众基础以及日常表现五个方面综合进行。具体要求详见《js金沙3983总站遴选学生党员发展对象考察要点》(附件1)。

 三、考察方式

 召开党员发展对象考察支部大会或党员发展对象考察支部委员会,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充分酝酿、讨论初定名单,并报学院党委审核。

 四、材料要求

 申请者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以下简称“考察材料”):

 1.《js金沙3983总站学工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考察情况表》(以下简称《综合考察情况表》,详见附件2)。

 2.《js金沙3983总站党员发展对象情况介绍汇总表》(以下简称《情况介绍汇总表》,详见附件3)。

 3.2021-2022学年个人班级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表(两份排名表均以班级为单位上交一份即可,并用红色线条标出班内所有申报者的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

 以上材料均用电子稿形式上交,不能改变表格样式及大小,班级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表由本班团支书统一准备即可。

 五、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9月16日前)

 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到所在班级团支部书记报名,请申请者按本通知第四点“材料要求”做好相关“考察材料”准备工作,及时将信息报送至相应报名负责人(班级团支书)进行统计。

 2.组织推荐(9月16日前)

 组织推荐分为团组织推荐和党组织推荐两类。

 (1)团组织推荐

 各团支部根据个人申请的情况,按照《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由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召开支部“推优”大会。学院团总支根据院级学生组织管理人员的报名情况,及其在发展对象选拔大会中的汇报内容和表现,对申请者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形成意见后召开相应学工党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核、讨论、考察。

 (2)党组织推荐

 党员经充分考虑认为某入党积极分子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可向学院相应学工党支部进行推荐。推荐时,需将经推荐党员亲笔签名的“关于推荐××同志参加发展对象评选的函”(以下简称“推荐函”)交至学院相应党支部负责人处。

  3.材料递交(9月16日前)

 各报名负责人(班级团支书)将团组织确定推荐人选的《情况介绍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以“班级+js金沙3983总站党员发展对象情况介绍汇总表”命名;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表以“班级+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表”命名;《综合考察情况表》(附件2)以“班级+js金沙3983总站学工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考察情况表”命名并发送至相应负责人邮箱。

 《情况介绍汇总表》(附件3)于9月14日12时前交至会务部负责人邮箱:2156217916@qq.com;

 其余“考察材料”的电子稿于9月16日12时前交至会务部负责人邮箱:2156217916@qq.com

 准备了汇报PPT的申请者于9月18日12时之前将汇报PPT以“班级+姓名”命名发至会务部负责人邮箱:2849312386@qq.com

 被党组织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将“推荐函”扫描为PDF形式于9月16日12时之前交至相应会务部负责人邮箱:2156217916@qq.com

 4.发展对象考察大会(会议)(9月20日)

 发展对象考察大会(会议)以班级、年级或者专业为单位召开,会议由辅导员或支部委员主持,申请者根据自身情况准备汇报PPT参加发展对象考察大会(会议)。汇报内容主要为个人情况、入党动机、在校表现等,与会党员和学院分党校党务办工作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发展对象考察大会(会议)召开前,辅导员和相关班级团支书应对申请者的“考察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不合格者的申请者不得提交发展对象考察大会(会议)讨论。

 发展对象考察大会(会议)最后,由辅导员和相关班级的党员对候选人进行细致考察,充分讨论,针对候选人提出比较明确的推荐意见,由团支书汇总后提交支委会讨论。

 5.支部委员会讨论(9月22—25日)

 党支部委员会根据申请者的个人情况、考察材料及发展对象考察大会(会议)形成的推荐意见,拟定党员发展对象名单,并填写《js金沙3983总站拟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名单》(详见附件4)。

 6.名单公示(时间待定)

 党员发展对象名单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名单上报(时间待定)

 经公示且无异议的名单按程序上报学院党委备案。

 8.确定入党介绍人、政审(时间待定)

 接到学院党委的批复后,支部书记组织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名单进行确认,在学院党委的协调下确定各党员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召集新确定的发展对象集中学习撰写个人自传、完善其本人《党员综合资料》的要求;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考察、教育、政治审查,听取党内外人员意见,对每一名发展对象撰写政审综合报告。

 9.参加集中培训(时间待定)

 发展对象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

 10.考察预审(时间待定)

 党支部委员会考察每一位发展对象,在征求党小组、党员、群众以及老师(特别是辅导员老师)意见后,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是否可能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名单。经公示后,先后向学院党委、学校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学校党委组织部提交预审报告。

 11.填写《入党志愿书》(时间待定)

 党支部委员会组织指导通过预审的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12.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时间待定)。

 13.学院党委指派组织员谈话,学院党委审查,并报学校党委审批(时间待定)。

 14.新接收的预备党员宣誓(时间待定)。

 15.新接收的预备党员档案整理(时间待定)。

 六、注意事项

 1.各辅导员老师、党支部、团支部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对象的推选审查工作。

 2.各团组织在推荐过程中要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应正确分析运用推荐结果,既要看推荐情况,又要看入党申请人的现实表现,不唯票取人。

 3.《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全文详见学院官网“学生工作”菜单“通知公告”一栏。

 4.在疫情防控、精准扶贫、志愿活动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可以优先考虑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5. 联系方式

 学工党支部:关老师 电话号码:0731-88228046

 

 附件1+js金沙3983总站遴选学生党员发展对象考察要点.docx

 附件2+js金沙3983总站学工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考察情况表.docx

 附件3+js金沙3983总站党员发展对象情况介绍总表.xlsx

 附件4+js金沙3983总站拟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名单.xls

js金沙3983总站学工党支部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