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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19年新参保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18 点击数: 来源:

院属各行政班级,各辅导员老师,院学生会权益维护部: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度新参保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相关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2019级高招四年制新生、其他新增学生。

    注意:其他新增学生是外校转入、留级、退伍复学、病休复学共四类,且本应2019年7月毕业却未毕业的学生。此类学生应补齐今年至毕业当年的医保费用。

    二、缴费标准

    根据《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长人社发[2018]89号)文件精神,高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一般人员220元/年;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2级重度残疾人员免缴费。

    注意:1.低保人员含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特困人员指除低保人员、建档立卡和1-2级重度残疾学生以外的七类人群;1-2级重度残疾人员可以是学生本人和家长。

    2.免缴费的四类同学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2019级新生所有学年的医保费已有学校财务处在2019年秋季学杂费中予以代收。免缴费的同学后续会办理退费。其他新增学生的医保费以院部为单位统一上缴学校财务处收费科。

    三、组织报盘

    1、高招各新生班填写《新生参保报盘表》(详见附件1)。要求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详见附件2)如实填写。如有选项的栏目,应勾选相应的项目,不可粘贴复制。最后关于银行卡信息的三栏可不填写。每班一份。

    注意:(1)“性别”一栏须在选项中选择“男”或“女”。(2)“人员类别”须在选项中选择“大学生”。(3)“人员类型”:城镇和农村低保选择“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选择“扶贫对象”;除低保人员、建档立卡以外的七类人群和1-2级重度残疾选择“特困人员”(非重度残疾学生和子女为“一般人员”)。其他的同学选择“一般人员”。

    2、其他新参保学生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其他新增报盘表》(详见附件3)。

    3、免缴费同学和自愿放弃在学校参保的同学需填写《2019年度我校新参保学生退费明细表》(详见附件4)。另外自愿放弃在校参保的同学需填写《承诺书》(详见附件5)。

    4、以上附件电子稿和纸质稿须在2019年10月22日22时前交到权益维护部。权益维护部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1、3、4汇总后于第二天交到学工办,其纸质稿须学生本人核对后签字确认,附件5的纸质稿直接上交。

    四、注意事项

    1.报盘表中每一项信息都须如实填写。

    2.各班须核实新参保学生人数,避免漏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统一参保的学生,长沙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局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3.新参保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1日起至学生毕业年度的8月31日。

 

附件1:新生参保报盘表

附件2:填表说明

附件3:其他新增报盘表

附件4:2019年度我校新参保学生退费明细表

附件5:承诺书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二○一九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