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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19级新生进行贫困生等级认定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11 点击数: 来源:

院属各行政班级,各辅导员老师: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关于我校2019级新生进行贫困生等级认定的通知》(湘一师学字[2019]16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相关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如下:

顾 问:王杰文

主 席:成夏炎 田祖伟

副主席:关红儒

成 员:唐瑞鸿 叶 晶 鲁谢若煊 肖翊君

二、认定范围

我院2019级全日制在籍在册高招学生

三、认定程序

1、高招各新生班填写《学籍信息省级系统导入模板》(详见附件1)。要求严格按照字典说明表如实填写。如有选项的栏目,应勾选相应的项目,不可粘贴复制。最后关于银行卡信息的三栏可不填写。每班一份。

2、请高招各新生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生省级系统导入模板》(详见附件2)。要求严格按照字典说明表如实填写。如有选项的栏目,请应勾选相应的项目,不可粘贴复制。所有栏目信息都要填写。每班一份。

3、填写了《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生省级系统导入模板》的同学,须填写《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3)。所填信息要求真实,学生签字承诺,如发现虚假信息,则取消大学期间奖、助学金评定资格。如监护人不在身边,可不需要监护人签字。所有签字需手写。此申请表双面打印。

4、填写了《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同学须根据自己的贫困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特别是七类困难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七类资助对象基本定义(详见附件4)说明中的要求准备材料。如所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学生与相关材料持有者的亲子关系,必须额外提供两者之间的户籍复印件予以证明。以上材料提交复印件即可,所提供材料必须清晰可辨认。

5、以上表格和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16日中午12点前交于院资助部。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对上交表格和材料进行评议、认定贫困生等级。

6、学院学生工作资助专干在湖南省资助系统中录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信息(《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生省级系统导入模板》),确保认定准确,信息录入无误。

7、学院学生工作资助专干于9月20日前将本院的《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七类特困学生情况统计表》(收费生和免费生各一张)(详见附件5、附件6)、《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明细表》(收费生和免费生各一张)(详见附件7、附件8)和《2019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资助热线电话开通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9)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交玉衡楼302曾艳辉老师。纸质稿须由我院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

四、注意事项

1.认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各位辅导员老师、学生必须高度重视,由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严格把关,确保参评学生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对上报材料辅导员老师需签署意见。

3.七类困难人员原则上评定为国家一等助学金,非七类人员可评定国家助学金一、二、三等。公费生不参评国家助学金,但可以参评校级助学金。

4.由于本次评定时间紧,各班级须按本通知的时间完成材料的提交工作。

 

附件1:学籍信息省级系统导入模板

附件2: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生省级系统导入模板

附件3: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4:七类资助对象基本定义

附件5: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七类特困学生情况统计表(收费生)

附件6: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七类特困学生情况统计表(免费生)

附件7: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明细表(收费生)

附件8: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明细表(免费生)

附件9:2019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资助热线电话开通情况统计表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二○一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