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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岗位工作职责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7-05 点击数: 来源: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岗位工作职责

一、院长工作职责

(一)院长是学院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校长的领导下对全院的教学、科研、教师培养、教学设备建设及劳务酬金发放及常规管理等工作全面负责。对外代表本院,对内主持工作。

(二)院长应全面贯彻党的方针、认真落实教育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更好地为四化培养人材。

(三)主持制定教学、科研、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等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认真调查研究,了解教师教学、科研及学生学习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任务顺利完成。

(五)主持院学术活动,审查科研项目,组织申报科研和教学成果。

(六)关心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发动和组织教师开展“教书育人”活动。

(七)负责召集院务和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学院重大问题。

(八)负责学院经费开支计划,并审批经费的开支。

(九)负责组织对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就其使用、培养、晋级、奖惩有建议权,对院管劳务酬金发放有决定权。

(十)完成学校下达的其它任务。

二、副院长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风和学风。

(二)负责专业建设,组织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及新专业的申报,做好重点专业、精品课程、精品教材的建设工作,负责重大教学研究、数学改革项目的申报。

(三)负责课程建设,负责本院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授课计划的编定组织工作;负责课件制作的组织工作;负责课程教学的研究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负责教材建设,提出本院教材(包括多媒体教材)的建设计划,组织检查本院各种教材的选用情况。

(五)协助院长抓好师资建设,负责教学人员进修活动、业务考核工作,组织本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参与对教学人员的调配工作,组织本院优秀教学成果和教学名师的评定工作。

(六)对全院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质量,教学文件执行情况及日常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督导与检查。抓好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任务顺利完成。

(七)组织制定实验(上机)、实习实训、论文(设计)、课外创新和其它实践教学计划,主持审定实践教学内容和有关技术文件,检查实践教学措施和效果。

(八)负责组织全院专业课程的考试(考查)工作,审阅考试试卷,督促检查监考执行情况,组织教师做好阅卷及考试质量分析。

(九)负责本科生毕业论文的相关工作。

(十)负责期中、期末、学年的教学总结工作。

(十一)关心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配合党总支做好教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教书育人活动。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院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一)在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院的党建工作,发挥院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并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各项决定在本院的贯彻执行。

(二)根据学校党委的部署,结合本院实际,组织制订、实施党建工作计划,按时向党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检查党总支下属各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努力抓好党支部建设。

(三)抓好党总支委员会的自身建设、作风建设和班子建设,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做好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全面落实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

(四)负责召集党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党总支工作的重大问题;讨论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组织发展等有关问题。

(五)坚持党要管党、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配合党委组织部认真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和考核工作;深入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深入细致地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全面负责本院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工作,组织教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努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辅导员队伍和班主任队伍建设;抓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七)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帮助、培养,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支部活动。

(八)支持院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参与讨论、决定本院的重大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经常与党总支委员、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其开展工作,按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国家需要的合格人才。

(九)做好本院教职员工的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抓好后备干部的培养、职称评审等的政治考核及优秀人才的选拔等工作。

(十)协调行政、工会、共青团的关系;领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群团组织做好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注意听取师生员工对本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关心师生员工生活,尽力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十一)努力做好统一战线、知识分子和离退休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院总支副书记工作职责

(一)协助院党总支书记抓好全院党务工作、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配合行政做好学院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二)在院党总支领导下,主管全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三)根据校党委安排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拟订各阶段学生工作计划,经党总支讨论批准后组织实施,定期向总支汇报学生工作。

(四)经常深入学生寝室、教室,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定期分析学生思想动态,指导院团总支、学生会开展工作。

(五)抓好院学生政工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定期召开院学生工作会议。

(六)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统一布置,做好本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招生工作,做好学生的评先评优工作,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抓好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

(八)认真抓好学生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做好学生中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和发展新党员工作。

(十)完成校党委、院总支或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院党政办主任工作职责

(一)协助院党、政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和各项决定、决议及规章制度,做好管理工作,处理院办公室的各项党政工作;

(二)受院党、政领导委托,负责本院党、政印章的管理与使用,及时出具公函和公务证明;

(三)负责本院来文、来电、来访的接待和办理,完成本院有关文件、报告等文书的起草及信息上报工作,做好本院党、政会务工作;

(四)负责院文稿、资料的整理、归档及工作成果等各项统计和保密工作;

(五)做好本院办公用固定资产的登记、统计和维护工作;

(六)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考勤工作,安排好节、假日值班;

(七)做好院财务管理工作,协助院长做好本院的各项经费预算、开支工作。

(八)负责协调学院与各部门间需解决的事宜,协调与各部门的合作关系。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院教科办主任工作职责

教学秘书是学院教学主任的教学助手,是教学计划的具体组织者,是教学管理制度的重要执行者和监督者。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课务管理

1、每学期末根据教学计划,安排下一学期全学院的开课计划、分班课表和总课程表,经学院教学主任批准后,送交教务处协调、定稿,最后发放至有关班级和任课教师。

2、及时向任课教师发放教学日志、学生名册、成绩表等有关教学用材料。

3、负责处理日常调课事宜。

4、组织安排学生选修课的选课工作。

(二)考务工作

1、负责课程考查、考试的组织工作。做好试卷打印、领取、保存和答卷回收工作。安排试卷批阅,收齐考试成绩表,及时通报学生成绩、公布补考学生名单。

2、认真组织好全学院学生的补考工作,做好补考成绩的登记工作。将补考成绩不及格的学生情况及时报告学院教学主任、教务处。

3、管理好各科试题和学生试卷,做好考试保密工作。

(三)教材及教学资料的管理工作

1、及时订购和组织发放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籍等教学资料,负责学院存教学资料和讲义等的管理工作。

2、及时收发教学日志、学生作业成绩记载表、作业批改记录、学业成绩记载表、学生名册、试卷分析等教学材料并及时归档。

(四)教学档案工作

对各种教学文件、资料分类保存,并于年终汇总后归档。

(五)其它工作

1、配合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和期末结束工作。

2、参加学院教学评估和检查工作,及时向教师提供教学方面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3、负责教学方面有关报表及教学文件的收发。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院学工办主任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院学生工作计划和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二)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时事形势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社会主义信念。

(三)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理想和人生观教育。引导学生确立正确的成才目标,树立正确的理想、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民主法制以及校规校纪教育。引导学生增强道德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和民主法制观念,养成文明礼貌、遵纪守法和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行为习惯。

(五)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和学习方法指导,抓好学生的学风建设。

(六)搞好本院学生的党团建设工作,发挥学生党团组织在学生成才和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各项有关工作。

(七)执行学生管理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校纪,抓好学生的日常管理。深入课堂、学生宿舍和其他学生活动场所,了解、掌握学生的信息,经常表扬好人好事,大胆纠正不良倾向,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做好本单位学生的综合测评、评优和奖学金发放工作。一年级辅导员应积极协助搞好新生的军训。

(八)指导本院学生组织开展工作。选拔培养学生干部,引导学生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九)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和心理辅导,认真做好个别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做好困难补助的申请发放以及助学贷款的申报、回收的有关工作,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及时为学生排忧解难。

(十)组织实施本院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科技学术活动、文娱体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其他有利于学生成才的活动,引导学生增强进取意识以及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十一)开展就业指导、就业咨询和创业教育。毕业班辅导员应认真做好就业指导、就业推荐、毕业鉴定和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等就业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和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八、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教研室是学院教学科研的基本单位,教研室主任是专业教学与科研的组织者和带头人,教研室主任应在院教学主任领导下完成以下具体工作:

(一)根据要求制订和修订教研室年度和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

(二)定期召开教研室会议,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要求每学期至少6次)。主要内容为:

1、教师之间交流教学经验和体会,互通信息;

2、通过教学检查,研究学生学习情况和对课程教学的意见,提出改进教学的措施;

3、研究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措施和方案。

(三)负责本教研室的教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以及科研项目的探讨工作,检查、督促科研工作进展情况。

(四)负责制订教研室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出教师培训、培养和晋升、晋级的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本教研室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的具体实施。

(六)负责制订本教研室课程建设规划和课程建设的具体实施。

(七)负责所辖专业毕业实习的具体实施,负责所辖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

(八)负责统计、核定教学工作量和学术成果并及时上报。

(九)负责教研室的日常管理和院安排的各项工作。

(十)负责向院长提出关于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负责制订教研室内部详细工作规划和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