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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制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19 点击数: 来源:

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党总支对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党总支书记对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同级院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党总支成员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确定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

五、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针对本院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六、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七、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开展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从教的自觉性。

八、履行监督职能,对党风廉政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九、领导组织本院的廉洁自律和纠正不正之风等项工作,支持监督依法行使职权。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部

2014年9月